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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1.本科专业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2.专科专业
(1)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2)护理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专业对口并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3)药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在职卫生、医药行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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