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招生工作的要求,为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确保入学资格审核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审核要求
1.为保证学生入学后的教学质量,应严格按照以下招生对象进行审核:专科层次的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者;专科起点本科层次的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及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历者。
2.分校(工作站)应指派工作认真负责、原则性强、熟悉验证规定的人员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工作。
3.长春电大系统办安排能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入学资格审核规定执行的人员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工作。
二、审核方式实行三级审核制度:教学点初审、市电大复审、中央电大终审。
三、审核办法招生管理
1.分校(工作站)对本、专科报名者分别初验专科段、高中段毕业证书原件,并分别各收取两份毕业证书复印件(B5复印纸);两张一寸免冠近照。
2.长春电大安排统一时间进行入学资格复审。
3.入学资格复审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本科报名者携带专科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B5复印纸)两份;
(2)专科报名者携带高中(职高、中专、中技)段毕业证书复印(B5复印纸)两份;
(3)《长春广播电视大学报名登记表》;
(4)《长春电大开放教育( 科) 专业报名统计表》;
(5)《长春电大 年 季开放教育入学水平测试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