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电大开放教育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介绍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规格:汉语言文学本科(专科起点),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胜任文化、宣传、教学、管理、秘书等工作,具有较宽阔的文化视野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良好的汉语言文学实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在业务知识与能力方面:要求能正确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语言、文学的基本原理,能较扎实地掌握汉语和文学的基础知识并具有相邻学科的有关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前沿成就和发展前景,具有较强的文学分析鉴赏能力和写作能力,能阅读和检索古典文献,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学位目标:文学学士学位。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7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通识课、专业拓展课、综合实践、补修课。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13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0学分。
(1)统设必修课: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计算机应用基础(本)、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英语Ⅱ(1)、英语Ⅱ(2)。
(2)选修课:学位论文指南、学位外语(汉语)。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14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6学分。
(1)统设必修课:现代汉语专题、古代汉语专题、中国当代文学专题、中国现代文学专题。
(2)选修课:言语交际、中国文化概观、西方文化概观。
3、专业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22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40学分。
(1)统设必修课:教育学、心理学、古代诗歌散文专题、古代小说戏曲专题、外国文学专题。
(2)选修课:文论专题、教学设计、班级管理、中国古代文化要籍导读、语言学概论、汉语修辞学、语法研究、西方文论选读、中学语文教学研究。
4、通识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4学分。
国家开放大学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该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为2学分,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的最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5、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9学分。
交响音乐赏析、中国近现代史、讲演与口才、传播与广告、书法基本技巧、普通话水平测试、秘书资格证书专题。
6、综合实践
实践课包括“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兵团电大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补修课
补修课是对于在注册试点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中,部分不具备相同专业专科学历的学生的必修课程,由兵团电大组织考试,并计入毕业总学分。
本专业及各方向需补修的课程是:汉语基础、中国文学基础、外国文学基础,共12学分。
8、统设必修课参加国家开放大学统一考试,选修课参加国家开放大学或兵团电大考试。
9、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记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10、相似课程不宜兼修,如兼修,只计其中一门课程的学分。
11、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国家开放大学据此提供各学期课程教学支持服务。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13学分
专业基础课:18学分
专业课:25学分
通识课:2学分
专业拓展课:3学分
综合实践:8学分
补修课:12学分
本专业毕业最低总学分为71学分,各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之和为49学分。
五、学位规则
本专业及各方向均有三门课程为学位课程。学位课程申请学位的学生必修。
汉语言文学(师范方向)为“现代汉语专题”、“中国当代文学专题”、“古代诗歌散文专题”;
学位授予:凡符合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文秘方向)专业毕业生,即(一)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完成各教学环节,获得毕业资格;(二)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分别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其他各科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三)通过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均由武汉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文学学士”学位证书。
学位申请要求见本专业学位授予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