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电大开放教育本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
培养能在教育行政机关、幼儿园、中小学校、职业院校、社区及场馆等社会教育机构从事教学及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使学习者具备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素养,具备自主学习、研究、咨询和社会服务能力。同时本专业也面向终身学习和全民学习社会,为提升市民的家庭教育素养、教育与心理咨询素养服务。
适用对象:
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教育行政机关、幼儿园、中小学校、职业院校、成人及其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及对本专业感兴趣的人员。
入学资格: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入学水平测试:
由省级电大组织实施,在学生注册前进行。
主修课程:(仅供参考)
学校管理方向: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法学、教育评价、教育组织行为及管理案例、特殊教育概论、班级管理、管理思想史、公共管理学、领导学基础、人力资源管理、比较教育、在线学习理论与实践、参与式培训及活动组织、新课程教学设计等。
社会教育及应用心理方向:公共管理学、教育评价、实用教与学技术工具、社会教育及管理、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咨询与辅导”。专业选修课为:“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公共服务、教育法学、在线学习理论与实践、远程教育管理、参与式培训及活动组织、课程社会学、考试管理技术等。
修业与毕业: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最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中央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计划,最短毕业年限不低于两年半。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给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学位取得:
符合学位申请相关条件::取得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专业统设必修课程 (9门)的平均成绩达到 75分,参加并通过认定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可申请获得教育学学士学位。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申请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学士学位。(具体要求参见中央电大与学位授予高校共同制定的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毕业可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能够系统掌握教育管理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2.熟悉我国教育管理的基本政策、法律、法规;3.具有运用教育管理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分析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4.具有教育管理创新意识和良好的教育管理素养;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调查及写作能力。
收费标准:参见当地省级电大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本科专业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