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大开放教育本科招生《工商管理》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及规格
本专业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系统掌握现代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学业结束时,适合在企事业单位、经济管理部门从事经营管理工作、项目管理工作以及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系统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具有企业综合管理的基本素养和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掌握一门外语;具备一定自学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在身体素质方面,身心健康,能精力充沛地工作。
二、课程设置及教学管理
1、教学计划中设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
2、其中必修课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执行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3、限选课为专业必修课,由中央电大统一课程名称,执行统一教学大纲,提供教材和教学服务。
4、选修课供地方电大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时选用。地方电大也可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及当地特殊需要,自开少量有针对性的选修课。自开课程的教材、教学管理及考试工作由省级电大负责。
5、学生可以从“公共选修课程目录”中选修课程,也允许跨学科类选课。但这部分课程的学分不得超过课程总学分的10%。
6、为了加强教学实践环节,每门课程都规定有教学实践的具体内容,即实习、社会调查或作业等。凡是有相应教学实践环节的,必须按统一要求,由中央电大和地方电大共同组织完成。成绩计入课程总成绩,一般占总成绩的20%左右。计算机课程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无实践环节成绩或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并取得学分。
7、集中实践环节(包括毕业论文等)是为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由地方电大依据中央电大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实施,形式可多样,学生不能免修。
三、修业年限与毕业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
中央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计划。
本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为71学分。
学生修满最低毕业总学分,达到培养目标和要求后,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可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