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大开放教育本科招生《行政管理》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及规格
1 培养目标
行政管理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管理领域从事管理工作的复合性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2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规范、行政管理程序、行政管理技能、依法行政等方面的业务基本训练,具备政治辨别能力、公共政策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和人才开发管理能力。
3 招生对象
本专业的招生对象是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以及有志于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其它在职人员。
二、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
1 教学计划中设置必修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其中统设必修课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执行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采用集中辅导和巡教巡考等方式,加强教学过程管理。
2 选修课供地方电大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时选择,但专科阶段已选的选修课,本科阶段不得重复选用。地方电大亦可根据培养目标及当地的需要自开选修课。自开课程的教材和教学管理及考试工作由地方电大负责。
3 统设服务课程,中央电大提供教学大纲、多种媒体教材、考试等教学资源以及相关支持服务。
4 非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的学生参加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习时,必须补修政治学原理、行政管理学。
5 各门课程均安排形成性考核,由中央电大和地方电大共同组织。形成性考核成绩按各门课程考核说明中规定的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各地电大应加强对形成性考核的管理。
6 行政管理专业各门课程的考核以教学大纲和文字教材为依据,考试试卷采用百分制。期末卷面成绩按各门课程考核说明中规定的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
7 集中实践环节由地方电大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包括社会实践和毕业作业两部分,不得免修。社会实践采取实习、社会调查、专题辩论等多种形式。毕业作业重点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题目可以多样化,选题应符合行政管理专业教学要求。
三、教学模式与教学媒体
采用多种现代远程教学技术手段,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文字教材、音像教材、IP课件、CAI课件等为主要教学媒体,文字教材为基本依据。
通过面授辅导、函授辅导、网络教学、BBS、电子信箱、VBI、电话和双向视频系统、电视直播教学等多种形式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四、修业年限与毕业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
中央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参考教学计划。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