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电大开放教育本科招生《卫生事业管理》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及规格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重点面向基层的,为卫生事业管理服务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卫生事业服务的献身精神,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在业务知识能力方面:熟悉我国卫生工作方针、医疗卫生制度和政策法规;基本掌握现代化卫生管理理论与技能,并具有基本医学与卫生学的理论知识。掌握一定的社会人文学知识;具备调查研究、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初步具备卫生管理决策的能力;具有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具备相应的信息能力和素养,能够检索本专业文献,开展相关研究的基本能力。
在身体素质方面,身体健康,能精力充沛地工作。
二、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
1.教学计划进程表中设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和综合实践环节。
2.必修课和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3.限选课为本专业必修课程,由中央电大统一课程名称,执行统一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并推荐教材,提供考试命题等服务。
4.选修课供地方电大和试点教学单位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时选用。亦可根据培养目标和当地需要自开有针对性的选修课,自开课程的教材、教学管理及考试工作由各省级电大负责。相应的教学安排报中央电大备案。
5.学生可以从“公共选修课程目录”中选修课程,也允许学生跨科类选修课程,但这部分课程的学分不得超过课程总学分的10%。
6.有实习和作业的课程,办学单位必须按要求组织完成。凡没按要求完成者,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7.综合实践环节(包括毕业论文)是为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由试点电大依据中央电人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组织实施,课程不得免修。
三、修业年限与毕业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本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为71学分,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