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放大学学生申请学位需要哪些条件?已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学生达到学士学位的授予标准,可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江苏开放大学开设的本科专业由江苏开放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部分专业学士学位待批)。学士学位申请办法以江苏开放大学当年颁布的有关规定为准。
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六个条件,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2.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学习要求,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经审核准予毕业。
3.独立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并通过答辩,最终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4.专业核心课程的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专业核心课程免修免考或其他形式替代的,以合格(60分)计。
5.外语能力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条:(1)报名时未满55周岁的艺术类专业学生须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笔试考试(含听力),且成绩达到30分及以上。(2)报名时未满55周岁的非艺术类或非外语类专业学生须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笔试考试(含听力),且成绩达到40分及以上。(3)报名时已满55周岁的学生须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笔试考试(含听力),且成绩达到10分及以上。(4)参加2018年12月31日前组织的江苏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且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5)参加2018年12月31日前组织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6.学生本人申请。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超过学校规定时间申请的。
2.学习期间,受过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处分,至毕业前尚未撤销的。
3.学习期间有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行为的。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存在严重抄袭(或剽窃)行为。
5.其他不符合学校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授予学位要求的情况。
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学士学位获得者,学校可予以表彰,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或奖励证书:
1.获得校级及以上特等奖学金1次及以上。
2.获得校级及以上一等奖学金2次及以上。
3.在省级及以上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学士学位的申请和授予程序:
1.应届本科毕业生,凡符合规定条件者,填写《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向学籍管理协助实施单位(各市县开放大学、二级学院、行业学院、企业学院以及市县电大)提出申请。
2.学籍管理协助实施单位参照上述第三条规定,对申请人的学业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按要求上报学籍管理部门核对,核对准确后报学科建设处。
3.学科建设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者的学业情况、德育情况、毕业鉴定等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将通过审核的申请者列入学士学位拟获得者名单,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进行逐一审核,就是否授予申请者学士学位作出决议,并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认可。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