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要求:
1.本次到期结题的校级课题为2017年立项的重点项目2项,2018年立项的一般项目19项,2018年批准延期结题的项目4项,共计25项(具体见附件1)。
2.课题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以PPT形式进行5分钟陈述,并接受专家提问、质询,专家组最后形成鉴定意见和结论。
3.所有申请结题的课题,其课题负责人须填写《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
4. 对2018年立项但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填写《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含电子版)。
5.请课题负责人于10月10日前将《科研项目结题报告》、科研成果原件及科研成果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或《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送交科技开发处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再按要求提交结题鉴定材料。
6.对于到期未能结题的项目,将按照学校《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执行。